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误区
民事诉讼,谁主张谁举证是原则,但是,很多法官竟然对此理解不透,导致会出现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发生,如本人在北京一个基层法庭参加庭审时,本人作为原告代理人,提出对方(被告)没有建筑方面的资质,主审法官一句话把我雷到了,其问到:你说对方没有这个资质?怎么证明?
其实,正确的作法是,此时法官应该问对方有无此资质,如果对方拿不出来,那就是对方没有此资质,很简单的能解决此问题。
这就是此法官对谁主张谁举证的误解导致了笑话的发生,也就是,如果一方说对方没有什么时,不属于实体上的主张,而是对事实的疑问,此时,要证明有的一方才有举证责任。